受理条件:
1. 南通市区(不含通州区)的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
2. 离退休人员的退休养老待遇发放银行卡可以正常使用;
政策依据:
1.《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36号) 。
2.《关于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及供养直系亲属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劳社险〔2004〕2号) 。
3.《江苏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02号) 。
办理材料:
1. 医学死亡证明原件;
承诺时限:
五个工作日办结业务
注:每月25日前网上申请的,丧抚费于办理次月15日左右到账 ;
每月25日后网上申请的,丧抚费于办理的下下个月15日左右到账,特殊情况另行告知 。
咨询电话:
0513-59001259(南通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