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1. 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亡)职业病事故或在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以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等疑似工伤情形的;
政策依据:
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办理材料:
无;
承诺时限:
即时。
咨询电话:
0513-81000555
1. 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亡)职业病事故或在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以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等疑似工伤情形的;
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无;
即时。
0513-81000555